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
通 知
各位老师:
按照乐山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经行政会讨论研究决定,我校将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全国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具有班主任或者大队辅导员10年及以上工作年限;
2.在我校荣获3次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中队辅导员奖励或者在工作期间荣获市级及以上德育方面的奖励(德育公开课、德育论文获奖或发表)。
二、推荐程序
1.7月1日上午召开全体行政会,拟定参评条件、讨论工作程序;
2.7月2日上午12点前到办公室报名并准备述职材料;
3.7月2日下午全体教师会上,报名教师述职,全体教师民主测评;
4.7月2日下午公示测评结果;
5.7月6日上报推荐人选和材料。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