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四川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乐教办函〔2015〕20号和《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31个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乐教办函〔2015〕19号)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拟推荐罗羿同志参加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党元利同志参加乐山市优秀教师评选,现进行公示。
教师如有情况反映,请于2015年6月17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教育局监察室(0833-2430315)、人事师范科(0833-2425843)电话、书面反映或者面谈。
特此公示。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