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副主任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改革,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各部门之间默契配合的架构,更好地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乐山市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乐市组发(2010)10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乐教党组(2012)11号和《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教导处副主任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高质完成,沿用乐师附小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不变。
二、竞争职位
根据学校实际,本次岗位设置为:教导处副主任1名。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较为熟悉国家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勤政廉洁,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大局观强,热心为师生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具有较强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学习能力、教研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应职务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3年来的年度考核均应达到合格及以上。
2、任职年龄: 40岁及以下。
3、申报者,须热心为大家服务,具备较强的教学教育能力,能较为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选拔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五、选拔程序与方法
(一)公布职位
召开教职工大会,学习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
(二)报名
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2月16日下午5点前到张平副校长办公室自愿报名。
(三)资格确认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确认,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定后公布竞职候选名单。
(四)竞职演讲
由竞职者在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大会上演讲,参会人数须占应到会人数的90%以上。竞职者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表现,重点是对竞争职位的认识和设想,履职打算。
(五)民主测评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校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职演讲者的德、能、勤、绩、廉和职位需求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同意票超过参会人数50%以上的竞职者方能任用。
(六)讨论决定
根据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情况,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拟任人选。
(七)公示
拟任人选按干部任前公示的相关规定在本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2432362、2436008反映情况。
(八)任职
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时间安排
1、2月12日全体教师会,公布实施办法。
2、2月13日至16日自主申报。
3、2月17日竞职演讲,民主测评。
4、2月18日至2月24日公示。
七、纪律要求
(一)竞争上岗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参加竞争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常手段。
(二)竞争上岗工作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
(三)学校的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机构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干部、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本办法和有关规定的,其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办法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九、本办法由乐师附小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乐山师范附小
二○一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