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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乐师附小关于校服采购招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有关《采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家长代表讨论、审议并完善,将就2017年学生校服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单位: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二、招标内容:学生校服

三、招标要求:

(一)招标单位资质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及相关资格证书,具有从事大批量服装生产的规模和能力,具有学生校服生产经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产品质量保证。

(二)产品质量要求

1.每件服装需标签注明学生姓名和班级,服装大小,校徽。另外还需注明以下项目: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质量等级;成分含量;洗涤说明;安全类别;厂名厂址等信息。

2.本次招标产品为学生校服,服装所有用料均应符合环保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必须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

3.校服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并提供检测报告。

4.校服要明显起到修饰形体凸显活泼的气质效果,洗涤时不发生起球、掉色等现象,长裤膝盖部分要保持顺直不能有明显突出。

5.特殊体型学生要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给与特别订制并给予该类学生周到细致的服务。

6.投标时,每家投标单位须提供样品,投标产品必须与招标单位提供的样品款式、颜色和面料完全相同,样衣将作为质量评标的重要依据。中标单位的样品将封存作为验收标准。

7.面料绗缝牢固、松紧基本一致,无明显皱褶、浮线,不允许有断线。

8.产品的售后服务期为一年,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三)标的综述

1.本次招标为适合附小学生一年四季穿着的各类服装(既要满足重要庆典活动的仪式感,又要满足平时运动的舒适感)

1)夏季套装     (含礼仪装  运动装)

2)春秋季套装   (含礼仪装  运动装)

3)冬季厚外套

(安全是校服的首要原则,有关安全与质量都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2.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订购为准。

3.每家投标单位必须制作每套校服样品不少于1套(附主要技术参数)。

4.投标价格为竞争性报价。

5.竞标单位中标后,在不影响价格和面料质量的前提下,应满足校方提出的式样、标志、颜色搭配等方面的要求。

6.投标时招标方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具体以签订中标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各竞标单位参加竞标前需到学校总务处缴纳一万元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企业待确定中标供货商后次日全额退还;中标企业则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

2.校服款分3次支付。货品送达经初检质量数量无误后支付20%,学校对比抽检样品合格率达98%后支付60%,三个月后校服若无共性质量问题结清尾款20%。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品质量检测鉴定书复印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质检机构出具的面料质检报告及面料出厂合格证。

4.服务承诺书(一是质量方面的;二是中标者需按招标数量不低于2%的比例无偿资助困难学生校服)。

5.报价单:按照招标要求列出单价(报价含材料、生产成本、运输、税金及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以单件为单位,明确每一件衣物单价,要求做到不分尺寸,必须统一报价。

    6.样品按招标要求(不放入文件袋内)。

上述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必须用电脑打印,放入投标文件封袋内,密封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须知

(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6月22前现场报名并递交企业资质文件。校方初审资质后24小时之内回应。有意投标单位开始做标书,制作服装样品。投标文件于开标之日由竞标单位送达开标现场由家长代表专人保存。竞标单位按照抽签顺序当众开标后先由家长代表复审资质,复审合格后方能拆封报价单信封并认可报价。

(二)公开竞标时间:2017年 6月26日下午3点。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81398883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经举报查实有劣迹的;

2.发现有串标及其它违反规定的;

3.字迹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影响评标的;

4.逾期送达的;

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6.报价单没有用信封单独密封,或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后未放置在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袋内的,或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均视为无效;

7.其它(含与招标文件相悖、经评委认定无效的)。

(四)投标要求:

1.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2.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3.愿意向招标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开标一览表中如有价格计算错误,以表中的“投标总价”为准。

5.必须提供全部样品一套。

6.排名前3的企业进入最终定标环节。

六、中标单位须知

1.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应在本企业制造。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供货合同,由其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生产供货。签订中标合同起,校服版权无偿归属学校。

2.中标单位对产品质量、规格负全部责任。中标单位所供学生校服,应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制作并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三标说明。校服型号由中标单位负责到学校统计,学校给予一定的协助,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检验合格各类证书。

3.中标单位应根据供货合同的投标承诺承担供货义务。对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地点、货物数量及运输负全部责任。

4.对在供货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或所供产品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退、换要求。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按《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由于招标产品特殊性,学校可选定中标排名第二的企业为预备合作企业,当中标单位违约时,学校有权随时启动备用厂家商谈合作事宜。

5.为保证学生校服的质量,中标单位应接受学校、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对校服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和监督。学校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保障校服的质量。

1)原辅材料。中标单位必须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原辅材料,并对所供学生校服的原辅材料进行检测。中标单位应提供使用的原辅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出厂证明、采购发票等接受学校检查。

2)生产过程。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生产工艺生产学生校服,并在投产时通知学校,自觉接受其在生产过程中的监督和技术监督部门的随时检测。

6.在对中标单位生产学生校服的质量跟踪过程中,有证据证明中标单位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可提出整改或停止生产意见,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7.中标单位交货时每一批次布料服装,至少送2套由学校作被检留存。学校可根据情况通知相应的技术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和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内容包括布料、拉链、纽扣、数量、规格、质检报告、外观质量等,做好记录。对不合格和与竞标时的样品不一致的产品学校予以拒收,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中标单位必须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所供校服送至学校。

9.校服若出现过小或过大的现象,中标单位应于15日内无条件地予以更换。如出现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地予以更换,且上述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

10.中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每两周安排固定时间到学校处理补购、换购事宜,负责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七、开标安排

1.各单位自行持标书到现场交家委会代表保存,上交后不得再进行调换或更改,并由竞标单位按照抽签顺序当众开标。

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须自带单位样衣参加评标,未携带本单位样衣参加会议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其后果自负。

3.开标及评标方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按评标得票多少,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前三名如有并列名次,则针对并列名次进行第二轮投票,以确定前三名投标单位的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若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者除外),招标小组可依次确定排名在前的其他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2)本项目由各投标单位现场一次性报价,报价结果当场公布。

3)本项目评标小组成员由学校相关部门牵头,由各班学生家长代表共同组成,确保采购到货真价实、性价比较高、令家长满意的校服。

5.开标及评标程序

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以确定合格投标单位身份。

2)招标小组就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作具体说明。

3)合格投标单位抽取顺序号,以确定各投标单位对本单位样衣陈述的顺序。

4)各合格投标单位进行现场报价。

5)各合格投标单位按顺序对样衣质量、做工、设计工艺、环保参数、色牢度等方面进行陈述,并出示相关佐证材料;为保护各投标单位的商业机密,陈述时,其他投标单位须撤至场外,听候通知进场陈述。

6)由学生现场试穿样衣,家长委员会评议效果。

7)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样及质量、做工、设计工艺、价格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并进行首轮无记名投票。

8)标小组当场唱票、票、公布各投标人得票情况。

9)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企业进行第二轮询价,评标小组成员进行最终无记名投票。

10)评标小组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宣布最终中标企业。

八、其它

1.投标单位参加此次投标即同意本招标书规定的各项条款。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延期供货,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需承担此生成的经济损失。

3.无论中标与否,学校不承担样品制作、检测任何费用。

4.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返还;中标单位的样品及相关资料由校方留存。

5.本次招标,接受全过程录像如参加投标的企业少于3家,则不予开标,另行组织招标。

6.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供货合同》。

7.开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学校没有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招标结果。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17年6月16

 

附件:乐师附小校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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