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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考核实施细则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上认真做好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的考评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202085号)乐山市教育局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乐师附小教师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原则

1.面向全体,体现引领导向;

2.公开公平,评比相对量化;

3.适当照顾,鼓励脱颖而出。

二、参评条件

    1.须同时满足当年上级部门颁发的职改文件所列条件及学校根据实际制定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推荐条件;

2.无违反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的行为;

3.因个人原因受处分,处分期间不能竞聘高一级职务。

三、指标使用

每年的高级教师使用计划,经教代会讨论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使用。如果新增或空缺有高级教师指标,则由教代会讨论决定如何使用。

每年的级教师使用计划,也需经教代会讨论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晋升分类

(一)破格晋升。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小组下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破格推荐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档次的限制,推荐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高、中级教师职务。

(二)特殊晋升。

1.高级教师。

为促进学校工作开展,体现人文关怀,当年启用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不足5年的时间界定方法为当年市教育局要求上交职务晋升资料的前一天)的高级教师指标,经教代会讨论报教育局同意后,采取下列方式实施特殊晋升。

1)首先用1个指标优先解决符合基本条件且最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

2)剩下解决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高级教师的指标,使用于全体教师中进行匿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测评达到75%以上的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教师。如果指标数少于参评教师数,则启动第二轮差额投票,根据同意票数的多少决定晋升教师。

2.一级教师。

为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市和校级相关规定,在当年学校具有2个及以上中级职称岗位时,用不超过50%的名额依次解决下列满足当年评审条件的人员:

(1)2000年之前参加工作,2010年以后任现职以来脱产支教的教师;

(2)1个指标解决符合基本条件且最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

3)已经取得中级职称教师资格的教师调入我校满2年,2017年后调入我校需满3年,且年满40岁的教师。

3.以上所列特殊人员,未能优先解决且符合正常晋升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可以和其他申报人员一起参加量化考核竞聘。

4.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相应专业职务晋升的条件后,在相应岗位有对应的指标后,参照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特殊晋升方法进行推荐。

(三)正常晋升

学校对符合破格晋升和特殊晋升以外的其他教师,按照正常晋升进行量化考核,根据上级下达的特殊晋升后剩余的指标数,在达到满意度测评指标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总分由高到低决定晋升人员。

、量化考核

参加正常晋升中、高级职务的申报教师必须参加下列各项指标的量化考核,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参评。具体量化细则详见附件1。

、操作程序

1.在全体教师会上宣布当年中、高级晋升数和具体条件。

2.教师自主申报,考评小组成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听取教师述职,进行民主测评,达75%以上的教师进入民主投票,按得票高低,由当年中、高级量化考核正常晋升数加2的教师名额差额准备相关材料并自评。

3.全体行政及学校各年级年级组长根据教师述职情况,进行最高30分的综合考评分,该分数的平均分计入教师最后考核总分。

4.进入材料准备的教师按照文件要求填写自评表,依据自评表项目按分类依顺序提供原件材料,供学校考评小组成员审核,打出考评小组考评分。

    5.依据综合考评和考核小组核实后的分数算出总分。

    6.结合当年晋升指标数,根据总分的高低依次确定晋升人员,公示拟晋升教师材料。

7.公示期无异议后,通知相关教师按照文件要求和目录准备相关推荐材料,并规范装订。

8.学校核实材料。上报市教育局职改办,完成教师晋升工作。

、其他情况说明

在当年职务晋升中,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环节当年参加晋升的教师可参加投票,并计入满意率。其余环节均实行回避制度,不参与任何打分、审核工作。

首次参加职务晋升的教师必须述职;多次报名参加晋升的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意愿在2-3年内选择一次述职。

直接晋升和破格晋升的人员需参加述职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可以不参加综合考评和量化考核。

本细则及附件202172日由学校教代会讨论修订并通过,从2021年职评工作起开始执行,原有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如需更改或进一步完善,必须经学校教代会重新讨论后实施。

附件:1.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晋升考核量化表

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2172

 

附件1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晋升考核量化表

项目

计分标准

具体内容

自评

考评

工作经历

以教龄为主、适当考虑校龄,鼓励教师继续教育。

1、教龄:以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为加分条件(截止时间为职评前的8月31日,实算),每年1分

(   )年(    )分

2、校龄以到附小工作的实际时间为加分条件(截止时间为职评前的8月31日,实算),每年0.5分

(   )年(    )分

3、学历:截止时间为职评前的8月31日,研究生毕业7分(只有毕业证加5分,研究生肄业不算、结业视为本科);本科4分;大专3分;中专2分;高中及以下1分。以最高学历毕业证为准进行计算。

研究生(  )分;

本  科(  )分;

大  专(  )分;

高中及以下(  )分。

4、班主任和相关管理岗位:2015年起,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加2分,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加5分,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加8分,20年(含20年)以上加10分。2015年前在我校担任该岗位的,减半计算,可以累加。

2015年以前(    )分;

2015年以后(    )分。

教学竞赛以及观摩

鼓励教师多上课,积极参加教学竞赛,加分无上限。现场教学竞赛与录像课有区别。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如中央教科所、中国教育学会、人民教育、省教科所和市教科所、区县教研室),学校之间组织的教学竞赛或者展示课、观摩课。其中,校内(区、县)以5年为限,市级及以上不设年限。

1.赛课:国家级一等奖加20分、省一等奖15分,二等奖、三等奖奖次按每降一等递减5分的方式加分。市一等奖8分,二等奖、三等奖奖次按每降一等递减3分的方式加分。加分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类型的赛课以加一次最高分为准,不重复加分。校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在区县参加赛课的,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以下不再记分。级别以颁发证书的部门级别为准;微课比赛、录像课同等计算。

2.教学展示国家级每次加6分、省级每次5分、市级每次3分、校级及支教每次2分。技能展示、教案比赛、教师作品参加相关比赛按照赛课对应分值减半计分

3.赛课及展示活动学科与职称申报学科不一致的,减半计算。

国家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省  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市  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区县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校  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讲学以及科研

教师参加的讲学、讲座、论文发表、出版专著及课题等的加分,讲学科研与职称申报学科不一致的,减半计算。该项总分实行封顶制,最高计30分,不够30分按实计算。

1.讲学讲座:(国家级每次加4分、省级每次3分、市级每次2分、校级每次1分。)(证书由教育主管部门、官方教育研究机构颁发,或学校统一推荐参加)相关高校以地域为限,乐山市境内高校按市级计分、乐山之外按省级计分。

国家级:( )次(  )分;

省  级:(  )次(  )分;

市  级:(  )次(  )分;

区  县:(  )次(  )分;

校  级:(  )次(  )分。

论文是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的本专业文章,并需提供原件和佐证材料验证级别,论文录用通知不算,合著按人数均分,同一篇文章只就高记一次,不是公开发表的和非参评学科的参照《务实》进行打分;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专著(是主编)按照2倍计分,非主编按照1倍计算。

2.论文获奖:论文获奖的评奖机构须是教育主管部门、官方教育研究机构,或学校统一推荐参评参照赛课对应分值减半计分。

3.论文发表:每篇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加分。在《务实》和学校课题论文集上发表的按每篇1分计算。

获奖:共计(   )分

国家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省  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市  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级:合计( )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发表:共计(   )分

国家级:(  )篇,合计(  )分

省  级:(  )篇,合计(  )分

市  级:(  )篇,合计(  )分

区县级:(  )篇,合计(  )分

校  级:(  )篇,合计(  )分

4.新闻稿件:发表一篇计0.10分,以学校网站录用为准。

稿  件:(  )篇,合计(  )分。

5.教育科研:国家级每个课题加4分、省级每个课题加3分、市级课题每个课题加2分,校级课题每个课题1分。主研人员则每个课题再加1分的原则进行加分。校级课题中担任主研人员,则按每个课题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的方法进行加分。所有参研人员(以课题结题论文集中有引用论文)记半。

国家级(  )个(  )分;省  级(   )个(  )分;市  级(   )个(  )分;

以上获奖担任主研人员再加2分,参研减半计算。

校级课题担任主研:

校  级(  )等(  )个(   )分。

指导获奖

获奖加分主要是考核教师指导教师或者学生参加获得国家、省、市相关比赛情况,该项加分以10分为上限,超过10分以10分计,不足10分以实际分数为准。(颁奖机构是教育主管部门、官方教育研究机构或学校组织参赛。)

指导教师获奖:按照所指导教师获奖分值减半计算。

指导学生获奖:组织学生参加中小学生艺术节等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比赛,获得团体指导教师奖的,国家级一等奖每位教师加9分,二等奖每位教师加7分,三等奖每位教师加5分(不设年限)。省、市级按每降一级递减2分计算,主要负责教师另加1分。组织学生参加其他各级各类比赛,按学生获奖情况,国家级一等奖每人加3分、省级一等奖每人2分、市级一等奖每人1分,二等奖、三等奖递减0.5分。学生文章、作品发表有明确指导教师的按每篇(件)0.5分进行加分,校报采用每篇0.05分。

国家级:一等奖( )分,二等奖( )分,三等奖( )分;

省  级:一等奖( )分,二等奖( )分,

三等奖( )分;

市  级:一等奖( )分,二等奖( )分,

三等奖( )分;

团体则采用双倍加分的原则进行加分。

学生文章或作品(  )篇或件(  )分。

个人荣誉

自参加工作以来至当年8月31日,获得国家、省、市、县(校)有关部门表彰的,按级别及不同类型进行相应加分。该项加分以15分为上限,超过15分以15分计,不足15分以实际分数为准。

受教育部门表彰的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4分,区、县级加3分,受学校表彰的加2分。如受政府表彰的则按级别另增加3分,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表彰的另增加2分。同类型仅加1次。

国家级(  )分、省  级(   )分、

市  级(   )分、区  县(   )分、

校  级(   )分。

支教

任现职以来,学校派往民族地区支教,工作时间每半年加5分派往高新校区交流的,工作时间每半年加1分

支教工作(  )年(  )分

综合考评

由学校行政和各年级组长根据申报人整体工作及个人述职情况及进行综合考评,结合当年职务晋升职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打分,得票最高者得30分,每递减一名降2分。相同票数得分相同,计入总分。

教师不自评,学校行政和各年级组长综合考评(   )分

累计得分

 

川公网安备 51110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