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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12项专项行动内容

乐山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12项专项行动内

1.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严厉打击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守法意识。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机非不分、乱闯红灯,出租车、客运车等营运车辆随意掉头、任意停靠,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斜穿道路、跨越隔离护栏,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整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及时修复破损的交通设施。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主次干道。

2.农副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市场公示栏内容齐全,有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公示和健康教育专栏,做到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宰杀和销售活禽的区域集中、相对独立,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禽上市。“三防”设施齐全并正确使用。加快实施城区其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未改造前的农贸市场按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加大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商铺入室经营,车辆停放整齐,无场外经营现象。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大中小农副产品市场及周边。

3.马路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取缔马路市场,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和疏导点,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使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做到秩序规范,卫生保洁制度落实到位,垃圾随时清理,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早、夜市摊点规范设置,统一办理经营许可,依法取缔非法摊点和违章占道经营摊点,食品摊点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备案,从业人员应具备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依法取缔城区露天烧烤,彻底消除城区露天烧烤扰民和污染环境的现象。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主次干道及广场、居民区,包括早、夜市摊点和露天烧烤等临时市场。

4.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主次干道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消除城区垃圾箱(筒)敞口开盖现象,垃圾箱(筒)密闭管理、及时清洗,消除外观污渍横流现象。

实施背街小巷改善工程,完善环卫设施,平整背街小巷路面,提升园林绿化景观,美化背街小巷容貌,优化公共空间。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现象。城区废品收购网点规范管理,无户外占道堆放废品行为。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包括城区废品收购网点。

5.河道环境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采取整体推进,先急后缓,由内向外,分类整治,逐步实施的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内河道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推进时间表。做到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对建成区范围内主要河道实施岸坡垃圾清除、河坡整治、水生植物及漂浮物打捞、坝埂阻水物清理等整治。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河道及城郊结合部河道。

6.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主要街道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和一般路段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无渣土抛洒滴漏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在建工地。

7.社区小区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将一些群众反响强烈、迫切需要改造的老小区纳入改造计划,迅速组织实施,在改造过程中要注意打造精品工程。通过整治,做到居民区内容貌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小区绿地保持完好,无乱翻乱种现象。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洁、无臭水沟,全面消除旱厕和露天粪坑。城郊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老小区、无物管小区及老居民区,包括城中村、城郊结合部。

8.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户外广告统一审批设置,规格统一,美观大方,内容真实、健康、合法;商店店牌店招字体规范、规格基本统一;破旧广告牌匾和遮阳篷等进行拆除或更新,霓虹灯等保持完好,彻底清理乱贴小广告等“牛皮癣”。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沿街户外广告、牌匾和小广告。

9.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率100%。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经营单位公示栏内容齐全,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单位内外整洁。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引导,逐步完善和创新小餐饮监管机制,基本形成餐饮服务监管网络,提升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水平,小餐饮的环境卫生和加工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到位,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基本消除,小餐饮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环境脏乱等问题得到根本好转。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餐饮行业,重点为小餐饮单位。

10.“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各类公共场所公示栏内容齐全,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旅社、小歌舞厅、小网吧等公共场所。

11.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法,以清除孳生地为主的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是对建成区鼠洞的查找封堵。定期开展病媒消杀工作,采取“集中统一消杀”的原则,统一组织,统一时间,同步实施。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社区、医疗机构、集贸市场、车站、河道湖泊、公园绿地等公共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的集中消杀,确保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以及宾馆、酒店、大型超市等重点单位均按照单位负责制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主动与消杀服务机构衔接,签订消杀协议,切实做好消杀工作,确保消杀资料完整。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

12.健康教育氛围营造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在高速出入口、公共场所设置大幅创卫宣传广告,城区主次干道设置一定数量的创卫广告牌,城区单位、小区、社区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商场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区LED屏上滚动宣传创卫口号,市区主要媒体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栏目,营造浓厚创卫氛围。

整治范围:“三区”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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